发布日期:2025-04-15 07:15 点击次数:102
深圳二手车海运出口有何要求及通关单证要怎么办理
聚海国际小编总结关于深圳二手车海运出口的要求及通关单证办理如下:
出口要求
车辆条件:
车辆不能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报废标准,且距规定报废期限使用年限需超过一年。
车辆不能处于抵押、质押期间或海关监管期内,不能在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
车辆必须是合法获得,不能是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得来的,机动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内容要一致,不能是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要齐全,检测结果需合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要处理完毕。
企业资质3:
二手车出口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是生产企业,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如果是流通企业,需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及二手车展示、销售场所,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 3 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
企业要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通关单证办理
出口许可证申领3:
准备材料: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VIN 码” 栏填写车辆识别代号(VIN),“出口商”“发货人” 栏均填写二手车出口企业名称,“商品状态” 选择 “旧”,“规格、等级” 栏填写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且相关内容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同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口合同(含售后服务内容,合同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扫描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以及该机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自我声明,还有出口车辆符合出口目标市场准入标准的声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领流程:通过审核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在依法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后,按照 “谁出口谁申领” 原则,在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端申领出口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发证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为材料符合申领要求的企业签发出口许可证。
其他通关单证办理:
报关单填写: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二手车出口报关手续,商品名称应填报 “旧 + 车辆品牌 + 排气量 + 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
准备基本单证:一般需要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基本单证。发票应详细列出二手车的相关信息,如车辆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装箱单要记录车辆的包装情况等;提单是货物运输的凭证。
办理原产地证书(如有需要):根据目的国的要求,可能需要办理原产地证书,以证明车辆的原产地,可向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通关单证时,企业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海关或相关部门。